《徐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》解读⑥|让融合教育的阳光照进残疾学生心田
来源:市残联维权处时间:2020-5-21 20:31:37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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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徐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》
为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
发展残疾人事业
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
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
《徐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》
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
从5月11日起
徐州市残联、徐州新闻综合广播
联合推出特别专栏
全面解读《徐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》
让融合教育的阳光
照进残疾学生心田
融合教育,是残疾学生融入社会的保障,也是他们立足社会的基石。融合教育不仅要让残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,还要让他们公平参与考试和竞争。为此,《徐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:
本市组织的升学考试,符合规定的残疾学生可以申请体育科目免考,经县(市)、区教育部门批准后免考科目以满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。
同时,《条例》还规定:
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听力测试时,考试组织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他们设置便于收听的考场和设备。
《条例》既保障了残疾学生公平参与社会竞争的权力,也体现了社会对残疾学生的关爱。
记者:FM93徐州新闻综合广播 马婧伟
编辑:慕澜
监制:耿燕 陈永峰